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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是什么——嵊州网络电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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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是什么——嵊州网络电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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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是什么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1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1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1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1方要求离婚,军人1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1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1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民法典》?第1千零8十1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