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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现役军人的离婚问题——嵊州网络电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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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现役军人的离婚问题——嵊州网络电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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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问题,《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法律这样规定,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有军籍的军人,不包括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内没有军籍的职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的意见》及《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军人离婚也作了特殊规定。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做工作依然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1方向非军人1方提出离婚,按1般离婚处理。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